作者:李佳霖
每每提到醫療訴訟,法界就會希冀醫界訂出「醫療常規」。以「醫療常規」來論定臨床的處置是否合宜,是否有過失之處。
身為醫療從業人員,我想問:大家住院的時候,是希望主治醫師按照自己的年齡、性別、身體狀況,幫自己量身打造適合的診察治療流程?還是希望主治醫師拿出「醫療常規」;不論每一個病患個體上有無差異,都按照常規做事?
醫學文獻以每日幾萬筆的速度在增加,醫學上有常見案例,就會有罕見案例。有較常見的病況,就會有例外。今日你認為的「醫療常規」,明日就會因為新藥物、新證據而過時,成為「醫療舊規」。
為何醫療的修習,除了大本的教科書外,更需要臨床的磨練?因為只有磨練過的心智,才能融會貫通課本的知識,並依照臨床狀況的不同,選擇/建議最適合該名病患的檢查與治療。初出醫學院的畢業生,拿了「醫療常規」來看病,會跟臨床做了二十年的老醫師一樣嗎?
不要把醫療看簡單了。然而,若民眾、法界期望的是死板板的「醫療常規」,並認定不符「醫療常規」的治療是違法;那醫界,包括我,很樂意提供這樣簡單的醫療。
(本文刊載於自由時報2013-01-10,作者為胸腔內科醫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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