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藥門診實習手記-「給別人幸福前,要讓自己先幸福」
作者姓名:胡永信
外傷,是大部分人都曾經有過的經驗,像是被刀割傷、被熱水燙傷,或是摔車擦傷等……。疼痛,則在這些經驗中留下不好的回憶,而且不只是在受傷的當下,還有在傷口復原的過程。在外科換藥門診,我們接觸帶著形形色色傷口的病人,也第一線面對病人因為疼痛而產生的壞心情。
換藥門診的衝突
有些「惜皮」(台語,意指怕痛)的年輕人,帶著一身車禍後的擦傷來到換藥門診,每次我們都要像打仗一般戰戰競競地,首先是撕3M透氣膠布、拆下覆蓋傷口的紗布,但這些紗布往往會被乾掉的傷口滲液沾黏住;若是強硬地扯下紗布,可能就會撕下一層肉芽組織,讓傷口立刻鮮血淋淋,而病人此時肯定會痛到口無遮攔。因此,我們要先以生理食鹽水淋濕紗布,再拿濕棉棒配合、輕柔地將紗布從傷口剝離,然後用優碘或較不具刺激性的生理食鹽水消毒、清洗傷口,最後蓋上一層帶抗生素的油膏布(Sufucin,有不會沾著傷口新生肉芽的特性),有時候還會再抹上一層新黴素(neomycin)軟膏,不僅可滅菌、預防感染,也避免紗布沾著傷口,以減少下次換藥的疼痛。這個換藥過程不僅耗時,也考驗著醫護人員的耐心與容忍度。因為我們不只是面對病人的負面情緒,有時身旁的親屬為了表達對病人的關切,還可能會不明究理地責難換藥人員。
王伯伯是換藥門診的常客,他的屁股腰薦部有一個併發慢性骨髓炎的傷口。由於藥石罔效,傷口長期不能復原,他只能一周三次地來換藥、濕敷傷口,以避免傷口感染惡化。在他進門診前,護理師提醒我要格外小心,原來是王伯伯因為早就習慣過去某位資深護理師的換藥方法,認為只有這樣換藥才是正確的,於是只要別人的換藥方式一有不同,他就會嫌東嫌西,甚至是口不擇言地酸人,曾有一位新進護理師幫他換藥,還被他罵到哭呢!王伯伯一進門就開始上下打量著我,一旁的護理師立刻打預防針地說:「今天由我們的醫師親自幫你換藥喔!」第一次讓我換藥,王伯伯似乎是先試個水溫,只有抱怨覆蓋傷口的紗布太少:「起碼要五塊紗布、傷口才不會滲濕我的褲子啦!」我二話不說地立刻將紗布補上。
然而,第二次的換藥我就沒這麼好過了。王伯伯從進門到離開就一直不停口地大聲嚷道:「你上次黏的是什麼膠布啊!我才走過醫院前的ㄧ條街,紗布就鬆脫了!」
我心想:「傷口下緣貼著屁股溝,又覆蓋這麼厚的紗布,雖然我已經在紗布邊緣牢牢貼了井字,但其實只要他雙腿的動作一大,紗布下緣就會鬆脫。」
他繼續說:「照你這樣換藥,病人都跑去別家醫院了!像上次那個排在我前面的燙傷病人,今天就沒來!」、「我說的話你懂不懂,你要改進啦!」王伯伯縱情地開罵,而我則默默地照著他的一指一點換藥,直到他滿意為止。
走出門診後,他還得理不饒人地對其他病人大聲說道:「吼,阿裡面換藥的不知道在搞什麼鬼,連個膠布也貼不牢,被這個菜鳥換藥的人,算他倒楣啦!」雖然我不斷告訴自己不要和他一般見識,隨他怎麼說我都不回嘴,但他的字字句句都像刀一般刺著我,而我只能在心中留下無聲的抗議。
醫病同理心
有位醫師描述自己某次為病人拔胸管的經驗。在她將固定胸管的層層3M膠布撕下時,病人哀聲叫痛,怒罵:「妳輕一點!」病人的兒子在一旁也附和道:「小力一點,我爸的皮很薄!」醫師語氣平和地回覆:「撕膠布時,真的很痛,我能理解,所以我會輕輕地撕。」然後又更小力地慢慢撕下膠布。不過,病人仍不停地叫痛,而憂心的兒子竟控訴道:「不是妳的爸爸,所以才不知道要輕一點!」
醫師於是停下動作,溫和地再對兒子說:「那我們一起來幫阿伯,我來扭開胸管引線,你來撕膠布;兩個一起來,動作比較快,可以縮短伯伯的不適。」憤怒的兒子看在醫師態度誠懇的份上,只好加入工作、照著醫師的方法慢慢地撕下膠布。但病人並不知道在身後撕膠布的人已經換成自己的兒子,於是繼續叫罵。此時,兒子不敢繼續唱和父親,只是默默地撕著膠布。醫師感嘆,當執行醫療行為,而無法完全避免疼痛時,儘管我們表達再多的同理心,有時仍然難以獲得病人和家屬的認同,假使醫療腳色互換一下,也許可以讓雙方了解彼此的難處。
切膚之愛
20世紀初,在西方傳教士將醫療技術帶來台灣的年代,彰化伸港鄉的一個貧農小孩,因為膝蓋傷口照護不好,感染延伸至大腿,造成大片糜爛。在他性命危急之時,求助於台灣彰化基督教醫院創建人蘭大衛醫師。經過清創手術和三個月的療養後,總算救回小孩的一條命,但是他的腿部大片傷口卻癒合不良,而且還有併發骨髓炎的風險。皮膚移植在當時的醫療水準還不是常見的手術,蘭醫師從文獻上讀到移植補皮的理論後、考慮一試,但男孩的家人中卻沒有合適的捐贈者。蘭醫師的妻子連瑪玉女士,自告奮勇提出自己作為捐贈者的想法,於是經過和小孩與家人的溝通,他們進行了無前例可循的皮膚異體移植手術。
在全身麻醉下,蘭夫人捐出四片皮膚,補在小孩清創後的傷口上。不過因為免疫排斥,移植的皮膚終究沒有存活,四天後形成血餅樣物質、脫落。經過一番討論和研究,蘭醫師改變方法,一個月後取小孩自身另一腿的皮膚,細片撒播在傷口上,小片皮膚成功地長起來,再經過四個月後第二次植皮,小孩的傷口在照護下逐漸癒合。
為了救一位素不相識的病人,竟有人願意捐出自己的皮膚,這樣捨己為人的情懷,蘭夫人自述是因為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大愛,讓她感動而領悟。不過,看在一般人的眼裡,這是種超越常理、不凡的愛;在後世醫者的眼中,更是種視病猶親的精神典範。
讓自己先幸福
在病患意識抬頭的現代,醫療行為逐漸被商業化,變成顧客病人的意見都是對的,而醫護人員倒是成了服務生,只能對病人的要求唯唯諾諾,以免遭到客訴後,還要寫報告。但是,醫療的本質畢竟不是服務業,它還有相關專業的道德操守,不能隨便讓病人予取予求。像是換藥,一個看似簡單的醫療行為,不僅是建立在無菌觀念的基礎上,有些醫護人員還會在換藥中多付出耐心與關懷,這個才是金錢無法計量的價值。如果我們只把換藥看作是健保給付40點的服務,而病人也斤斤計較要多蓋一層紗布、多擦一點藥膏,或是多貼一條膠布,如此才能值回票價,那麼醫療行為將失去那單純為別人好、人類最珍貴的同理心與無私的付出。若是一味地強調成本或是顧客至上,恐怕「切膚之愛」的精神永遠是個傳說奇談。而且,在這好興訟的年代,更遑論有人會冒險、願意在夜闌人靜的時分待命開急診刀、接生,或是不眠不休地站在手術檯前,做著高風險、時間長,卻有機會能救命的開顱手術。
曾有位老師對她成為醫師的學生說:「在給別人幸福前,一定一定要先讓自己幸福。」醫護人員也是人,需要病人與家屬的尊重和同理心。雖然醫療專業讓我們有更多的機會去幫助其他人、為別人帶來幸福,但我們也得先讓自己幸福。不僅要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、保持愉快心情,更重要的是從醫病互信的關係中,獲得正向的回饋,哪怕只是一聲感謝,也能成為支持我們走下去的力量。
作者部落格:http://yong-sinhu.blogspot.tw
參考資料:
1. 維多莉陳的醫師觀察日記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VictoriaChen.diary?fref=ts
2. 彰化基督教醫院院史文物館http://www2.cch.org.tw/history/profile.aspx?oid=5
註:為顧全病人隱私權,文中人物與故事情節皆經修飾,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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