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內政部公布的最新數據,截至2012年年底,台灣65歲以上人口占全台灣總人口的11.2%,超過260萬人次(註1)。我國的扶養比率亦達34.74%(註2);換句話說,每100位有生產力的成年人(15-64歲),負擔了34.74位無生產能力(14歲以下及65歲以上)的人口。平均每2.8人必須負擔1人的生計,壯年人口負擔之重可想而知(註3)。
早在2009年,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陳寬政教授即發表相關論文,指出醫療發達促使老年人口死亡率持續下跌,加上年輕育齡婦女接受高等教育、投入職場停止生育,在在加速人口老化。陳教授以民國84年的人口數據驗證:當生育率低於替換水準時,25歲以下人口以及25-50歲人口都會逐漸遞減。也就是說,人口衰退並不僅止於總量的衰退,人口自幼年端向老年端逐步發展的衰退同時會造成生產、消費與養老問題(註4)。
這些問題在陳教授的文章發表4年後的今天,幾乎看不見改善。儘管政府自民國87年開始推動一系列的長期照護計畫方案,執行成效相當有限。不僅民國96-105年推動的「長期照護10年計畫」無法發展出社區式與居家式服務的照顧品質標準;城鄉差距過大長期照護資源不足,以及行政法規和體系的分歧—法規分類過多,主管機關又各有不同—使得資源難能統籌管理(註5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