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

【醫政觀察】醫師與屠夫


作者: 亮亮


        最近和一個朋友聊天,他說之前有一篇年輕人到澳洲當屠夫賺錢的新聞,引起了軒然大波,其實他以前也曾經為了賺錢到澳洲打工、當台勞屠夫。我嚇了一大跳,雜誌上的報導竟變成了朋友、活生生的真實經歷在眼前。

      「為血淋淋的牛羊剝皮,真的很臭、也很辛苦,衣服也會被血水染成紅色。但是澳洲他們的薪水都給的非常大方。若到了假日那種比較沒人想去的時段,薪水還會加成很多。所以我超喜歡假日去工作,因為同樣時間可以換取到更多的金錢。」

        不同的工作時段,要給予不同的報酬,本就是天經地義的!對短期訓練、即可開始工作並出賣勞力的屠夫是如此,那麼對於訓練十幾年才能獨當一面的婦產科醫師呢?他們是否有這樣的權利?

一個婦產科醫師曾說:「幾年前全國婦產科年會的場合,我在台上演講,講到一個同行朋友,太太是神經科,兩人生兩個小孩,一個人帶一個小孩在不同院區外放。先生外放到台東馬偕,半夜出去接生,身邊小孩醒來找不到父親,就會一把眼淚一把鼻涕,挨家挨戶去按電鈴,問:『請問你有沒有看到我爸爸?』那時講到這裡就哽咽說不下去了,台下一堆人也一樣……。」



        光只是救人的熱血與熱情,不能當飯吃,給婦產科醫師再多的錢,他們其實只想要好好的睡一覺、好好與心愛的家人小孩一起享受天倫。

醫師是人,需要休息也需要娛樂、也需要能有一些些自己的不受打擾的獨立空間與時間。

衛生署日前研擬,未來產婦如果想要要求其主治醫師在「非值班時間」回醫院接生,需支付「指定接生費」。婦女團體認為衛生署應該監督醫院合理付給醫師,而不是反過來向產婦收錢。醫院剝削醫師,卻將費用轉嫁給消費者,這是不合理的。

對婦產科醫師而言,除了接生費,幾乎沒有領到「加班費」。也就是說,13千多點給醫師的「勞務給付」,都進了醫院的口袋,變成醫院的利潤。而今卻要婦女自費「指定接生費」。等於將政府管理無能、以及醫師遭醫院剝削的代價,轉嫁到已經繳交健保費用的婦女身上,生產的女人等於是被剝了兩次皮。

      「女人肚皮流血、荷包失血、婦團吐血。」政府的無能,不應該女人去買單!政府要做的應該是明訂生產給付中接生費、加班費的給付點數,杜絕醫院對於醫生的剝削。

不同的工作時段,要給予不同的報酬,本就是天經地義的!政府巧立名目的將資本家應該付的錢,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,甚至以「醫師責任制」為理由,剝削婦產科醫師。

對短期訓練、即可開始工作並出賣勞力的屠夫,假日上班都尚可加成。那麼對於訓練十幾年才能獨當一面的婦產科醫師呢?半夜或假日接生,可以得到合理的報酬嗎?他們是否有這樣的權利?醫師亦有家庭與個人生活,我們是不是應該要珍惜並好好呵護訓練不易的寶貴人才呢?


(作者為新北市執業醫師,粉絲團:我是亮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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