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

溝通,從傾聽開始


溝通,從傾聽開始

作者:李宏昇醫師

聽進去別人講的話很難,要別人聽得進你講的話更難;傾聽應該是溝通的第一步。


















曾經和一位從法官轉任律師的朋友聊過,
問他:「當法官和律師,最主要的不同在那裏?」
他回答:「當律師比較輕鬆,只要寫好狀子,陳述完論點,就等法官判決;
當法官不然,立一個判決,是內心的沉重壓力、是跟你一輩子的負擔。」



判生判死,上天堂、下地獄,一個人的命運往何處去,
沒有標準答案、沒有絕對真理,都全在法官一念之間。

這樣的自由心證權力,看似威風行正義,卻可能變成一生的咀咒。

判的重,原告認為理所當然,還希望更重判一些,以洩心頭之恨;
被告不會檢討自己,鐵定是恨你入骨。

判的輕,原告呼天搶地、捶胸頓足,就差沒在口頭問候你的祖宗八代;
被告僥倖得逞,還要輕慢侮蔑,讓你憋一肚子鳥氣。

這樣看來,結果不論如何,都不會有人滿意;
比起來,醫師似乎好多了,還有機會贏得讚美、感謝。

但醫業真的那麼美好夢幻嗎?

標準本就模糊,再加上心證因人而異,上法院變成像進醫院,風險重重;
標準本就模糊,再加上施作因人而異,進醫院變成像上法院,危機四伏。
最倒霉的是醫師,不只每天進醫院,又要常常上法院;
若再加上社會、民眾、媒體、法界負面的推波助瀾、自由心證,註定萬劫不復。

醫療法修正及醫糾補償新聞炒的火熱時,曾經問過醫師公會總幹事:這麼攸關我們權益的法案,為什麼沒有舉辦任何的研討會,可以深入參與了解?

政治的考量,有時候檯面下可以使勁划水,檯面上是不能馬上說個分明。

修法的議程正式排入立院後,
102年第一季精彩的「醫事法律專業研習課程」才接續上演:
102/1/25擬定政院醫療法修正版的陳聰富教授打頭陣;
102/3/6邱琦法官接棒;
102/3/28最後由蔡秀男醫師壓軸。

法律底子薄弱如我者,只有參加第三場的份。

會議地點選在台中地院,壓力不小,健康快樂的人是絕對進不想進醫院、上法院。

身為醫師,進醫院是為了謀生糊口的不得已,也習慣了;
但要上法院,雖硬著頭皮、鼓起勇氣,心裡可還是有些疙瘩。

聽講位置的安排很有學問,法官一列、醫師一列,交錯穿挿、比鄰入座,擺明就是要增加醫師和法官的互動。

聽講的內容更是大開眼界。

原來的想法,法官是法庭裡至高無上的權威、法官是判生決死的神。不管檢察官如何義正辭嚴、律師如何聲嘶力竭,到最後還是一句話:「法官說了算。」

此次的演講,由蔡秀男講師以醫師兼法律學者的背景,向與會者揭示如何藉著醫療行為的分析作爭點整理。引進實證醫學的觀念,不只分析個案醫療行為之行為機轉、作事實與證據上之爭點整理,更要延伸到法律上爭點整理。

證據到那裡,就辦到那裡、證據到那裡,就判到那裡;
這本來就是法界檢察官、法官奉行不渝的鐵律。

證據到那裡,就推論、執行到那裡,這也是實證醫學的根本精神。

如何在醫療法律個案中完美的結合法律+實證+醫學的理念,清楚還原事情的真相?蔡醫師提供的不只是抽象的思考觀念,更有具體的作業程序:
  1. 先從醫療行為十大流程著手,以時間序列方式,製作診療經過一覽表、醫療事件時間序列線、醫療行為分析圖、醫療行為分析表等,判斷各個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十大義務
  2. 據以確認可能之醫療過錯(加害行為),將非醫療過錯行為排除,以利後續構成要件事實之爭點整理
  3. 最後進行到因果關係三段論法律上的爭點整理

聽完這堂演講,我不知道法官學員們的收穫如何?但身為醫師的我,是喜憂參半。如果依照科學辦案、實證判決的法律程序,以後醫療訴訟就沒有多少模糊的空間、也不會再有僥倖的逃脫、卸責的藉口;但相對的,也比較沒有自由心證的風險,也不會有恐龍法官民粹式的追殺。真相的追求,不就是如此,總是需要付出辛苦代價,才能甜美豐收。

不過,真正的感動是在課堂後。

素來被譏貶為衛署橡皮圖章的地方醫師公會,此次態度積極,是促成此次研習會的最大功臣。台中市、台中縣的醫師公會理事長羅倫檭及蔡其洪兩大龍頭,更是聯袂出席、全場與會。

最令我印象深刻的,倒不是醫界,反而是向來被視為仇醫的法界。

曾經質疑高高在上的法官有所謂「登入法門,終生為官」的桀傲心態,怎麼可能會承認自己不足,還要接受醫事法律的繼續教育,向後輩外行學習?

但整場研習會中,最認真聽講、最令我汗顏的就是這些平時我們視為凶神惡煞、讓我們睡到半夜都會作惡夢的法官同學們。

台中地院陳學德廳長的一段話更讓我感激涕零。為了體驗醫界四大皆空的困苦窘境,他準備輪流派遣法官到台中榮總,貼身跟著醫師走。不是紙上談兵,要親身上火線了解醫業的難為苦處。

溝通從傾聽開始,欣喜醫界及法界共同踏出了第一步,有個漂亮的開始。

是否能綻開美麗的花朵?是否能串結豐碩的果實?滿心期待中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