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

持平看病歷中文化:醫病皆傷!

持平看病歷中文化:醫病皆傷!

◎ 作者:邱淑媞/國民健康署署長

這陣子引起爭論不安的病歷中文化入法一事,我試著從政策分析的角度來看它。

主張病歷中文化者,有兩大具體修法訴求:
一、預計修正《醫療法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為:「醫療機構應以中文建立清晰、詳實、完整之病歷。」
二、配合修正《醫療法》第七十一條;醫療機構應依其診治之病人要求,提供中文病歷複製本,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摘要,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;其所需費用,由病人負擔。

現況: 目前並沒有禁止病歷使用中文,而是大家習慣使用英文。即使不入法,只要用中文是美事一樁,現況並不影響大家使用或推廣。尤其對於以提供給病人為目的的病歷摘要或健檢報告等,更應該使用中文(除了顯然難以翻譯的項目以外)。但全面中文化? 在現階段乃至於未來的幾年,恐怕確實工程耗大,可能性極低。主張者認為本來就該用母語,何況中文並不比英文不優美等等,這理由也沒錯,但問題並不在於哪種語文好或不好,而在於要全面翻轉,極其困難,得不償失。

任何法令皆有其行政成本,所以,第一個就要問: 怎麼了? 有什麼問題? 問題有多大? 嗯,是為了讓病人(以及其他人?)看得懂病歷。這聽起來似乎是一件好事。

前面提到,以提供給病人為目的的病歷摘要或健檢報告等,應該使用中文,這應是有共識的。但是,若整本病歷都要寫中文、都要讓病人看得懂,那就要問: 改用中文書寫,就能看得懂嗎? 甚至,有沒有副作用?

對病人與其他人來說,病歷看不看得懂,或者進一步說,對病情不瞭解、懷疑醫方該做的事到底有沒有做,困難可能不在於書寫的語文,而在於醫療確實有其專業性;加強溝通,可能比用什麼語言寫更重要;加強溝通的方式包括直接對話、採用有實證的輔助溝通流程(例如5A's衛教模式)、或透過衛教教材(書面的、影音的)、透過活動、病友組織等等,這些可能都比直接看一本又厚又充滿專業名詞的病歷更有效。所以,就所提出的理由,中文化並未解決問題,而且有其他更有效的替代方法。那麼,應該把力氣用在加強這些有效的事,而非固執於使用哪種語言書寫,反而還剝奪了醫療團隊做有效的事的時間。

其次,全面使用中文,是不是有副作用? 似乎是有的,第一線人員反映,對於病人或家屬不便讓彼此知道的訊息,使用中文似乎就赤裸裸的呈現了,會不會對病人隱私反而構成困擾?

主張者會說,即使中文病歷不是萬能、而且有點副作用,也不表示就不能或不必全面推行吧? 這時,我們也需要考慮: 到底成本大不大、差異有多大。

以法令要求全面中文化,第一個直接成本是,醫護人員從早到晚幾乎都在寫病歷,這樣全面性的改變,使他們要花很大力氣與時間去適應,會剝奪掉他們原本要用在病人身上診治病情與解說病情的時間 。臺灣在健保預算跟不上時代的情況下,醫事人力很難再擴充;在有限人力下,如果後者比前者重要,應該把時間花在後者,而非前者,否則對病人是得不償失。

第二個直接成本是,病歷是病情與一切醫療活動的紀錄與資訊傳遞基礎,若無法一開始就大家都使用一致的中文用詞,將會亂成一團,同一件事有不同寫法,同樣寫法有不同意思,資訊紊亂、各自解讀,將會製造更多誤解,也等於製造了病人安全的地雷。與其如此,為何不讓醫療人員視實際情況決定使用英文或使用中文,英文的部份,在有需要給病人時,可再翻譯成中文,在有原文的前提下,即使譯得不一致,仍能從原文知道是在說什麼 (何況新世代會一般英語的已比長一輩多很多了,可能也不必翻譯了)。

另外,還有間接成本,那就是中文化恐怕不利於醫療體系的國際接軌。本來大家用英文學、用英文寫、用英文交流,是很順暢的,現在硬要中文化,恐怕從教育就要開始用中文(否則用詞怎會一致)、並一路用中文。雖然其他使用母語寫病歷的國家未必醫療水準就不好,但他們與國際的交流確實有受影響(法國、韓國),而且,他們的體系是長久以來已適應那樣的狀況,而臺灣卻是在極其忙碌血汗提供服務之外,還要應付日新月異的變化、與國際保持同步,已屬不易,又突然高舉病人權益大旗,創造出一道語言隔閡,若講不出具體數據及事實,到底目前使用英文是對病人產生什麼明顯傷害、改成中文又將有什麼確切的效益,只是為中文化而中文化,搞到雞犬不寧,實在令人憂心、不解!

再回到 “發生什麼事” 的第一個問題來看,以臺灣目前的醫病關係與健康問題,要提昇醫療品質、增進民眾健康,最迫切要做、也最有效的,一是落實預防醫學,二是增進醫病夥伴關係(這與寫不寫中文無關),三是充實醫衛人力,四是導入能獎勵品質的給付模式。中文化,講穿了就是出於對醫療的不信任,結果,不把力氣用在改善信任關係,反而採用攤牌的方式,加深雙方對立,迫使醫界把精力耗用在紙上紀錄、耗用在自我防護,這對於改善民眾健康,既不迫切、也不有效、又具高難度、不可行,甚至衍生更多撕裂、傷害,很明顯毫無優先性啊!

-------- 新聞報導 --------

病歷中文化?邱淑媞:用詞不同易誤解



〔中國時報/廖珮妤〕病歷中文化不只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暫不可行,就連國民健康署長邱淑媞今天都在臉書開罵,指病歷中文化是「醫病皆傷」。

邱淑媞提到,目前並沒有禁止病歷使用中文,而是大家習慣使用英文。即使不入法,只要用中文是美事一樁,現況並不影響大家使用,尤其對於以提供給病人為目的的病歷摘要或健檢報告等,更應該使用中文,但病歷中若沒有統一中文用詞,同一件事有不同寫法,恐製造更多誤解,憂及病人安全。

邱淑媞表示,醫護人員從早到晚幾乎都在寫病歷,這樣全面性的改變,使他們要花很大力氣與時間去適應,會剝奪他們原本要用在病人身上診治病情,與解說病情的時間 。

邱淑媞認為,對病人與其他人來說,病歷看不看得懂,或者進一步說,對病情不了解、懷疑醫方該做的事到底有沒有做,困難可能不在於書寫的語文,而在於醫療確實有其專業性,加強溝通可能比用什麼語言寫更重要。
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50118002037-260405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